近几年,装配式建筑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我国装配式建筑应用率不断提升。
据统计,装配式建筑整体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我国装配式建筑的市场规模从2011年的43.2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462.3亿元,近7年,我国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同比增幅高达970.14%,复合增长率达到35%左右。
装配式建筑大势所趋
2018年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仍在继续,提供质量优良的装配式建筑产品,仍是大势所趋。
2017年3月,住建部就印发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提出了两个总目标。
1 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2 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此外,各地区也不断出台了许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提出了装配式建筑建设的重点。
北京
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3类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1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
2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3 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上海
目标: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和新建装配式建筑单体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即2015 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
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
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广东
目标: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其中,珠三角城市群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比例达到15%以上,全省其他地区比例达到10%以上;到2025年,珠三角城市群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比例达到30%以上,全省其他地区比例达到20%以上。
江苏
目标: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将达到30%以上。
浙江
目标:到2020年,浙江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30%。
海南
目标:到2020年,全省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新建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全省新开工单体建筑预制率(墙体、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等结构中预制构件所占的比重)不低于20%。
四川
目标: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装配率达到30%以上。
1类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
如何发展装配式建筑
随着我国装配式建筑逐渐进入规模化、主业化的发展阶段,未来施企应如何继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呢?
加快专业团队建设
对于企业来说,制订有利于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计划,不断培养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自有专业人才队伍,加快建设专业化的装配式建筑技术队伍。
结合BIM双向发展
将BIM与装配式建筑结合,通过BIM软件全面检测管线之间与土建之间的碰撞问题,并提供给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调整,同时在构件生产、运输、安装、验收全过程采用芯片管理技术(RFID)或二维码技术进行信息化管理,从而不断推进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3
提高施工质量
加大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配套部品部件的研发力度,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设计对部品部件生产、安装施工、装饰装修等环节的统筹,掌握装配式建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并不断熟练掌握吊装、堆放、安放、支撑、防护等工序。
同时,形成装配式建筑的全过程质量监控和监管体系,对材料、构件、关键节点部位拼装、检测、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提升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水平。
(新闻来源:中国装配式建筑网)